第二百一十六章 【荷夷挑衅】(2 / 3)

能在福建承宣布政使司沿海自由停泊,不准任何大明船只前往马尼拉,尼德兰人在大明帝国还必须享有与大明官员同等的法律权利。

7月31日,尼德兰船队balam号、boucaspe号,从台湾府到中左守御千户所支援,当即就被海澄县守军们对尼德兰人陆地据点发动突袭,杀死1名尼德兰人。

8月初3日,尼德兰军得知明廷方面进行了动员,除了军队以外还征调民船跟物资制造火船,并对火船士兵们发出宣誓“烧掉红毛夷船得200两赏银,取得一个红毛夷人头,即得50两赏银。”

因此尼德兰军从攻打中左守御千户所经过22天后,尼德兰军已感受到了明郑军方面的军事压力以及悬赏令的恐怖威力。

吓得尼德兰王国荷属东印度公司驻台湾府总督连忙写信给大明海盗:刘香,在信中提到“尼德兰语:一官(Iquan)屡屡用放火船及兵船,企图于漳州府河岸压倒我们,我们不时受到损害及耻辱而不得不逃走。”

尼德兰军于是将必要的财货转移到吃水较深,不易受到放火船攻击的密德堡号上,再转运到澎湖巡检司,尼德兰军的海上优势,也因明郑军的出现突然之间消失殆尽。

8月初6日,尼德兰船队boucaspel号从台湾府,前往中左守御千户所来支援。

8月初7日,尼德兰船队middelburch号也前往澎湖巡检司,bleyswijck号从巴达维亚前来中左守御千户所支援。

8月初8日,尼德兰人使用的一艘大明商人帆船受到了明军8艘船只拦截,但因是大明商人帆船,所以并未受损失。

8月12日,尼德兰船队Salm号、weesp号、boucaspel号、Kemphaen号相继前往中左守御千户所进行第二次攻击,均遭到了明军反击,因此没有获得任何战果,反而让尼德兰人受伤5人。

8月14日,50艘明军船只在金门守御千户所岛西边,80艘只在金门守御千户所岛东边,进行监视尼德兰船队,并使用7艘火船对weesp号攻击未果,7艘火船全数遭尼德兰人击沉,尼德兰船队损失1人。

8月17日,尼德兰船队Venlo号装载掠劫到的货物前往德川幕府(日本)。

8月18日,40艘明军火船攻击尼德兰船队,在尚未贴近前就被尼德兰船队发现,并率先攻击未成逃离并自行引燃部份火船,尼德兰船队追击并击沉了18艘明军火船。

其中尼德兰船队balam号以及三艘大明帆船,前往澎湖巡检司拦截自马尼拉回国的大明商船。

8月22日,尼德兰船队warmont号及brouwersheaven号前往澎湖巡检司,尼德兰人当即又派出了Salm号,Kemphaen号及一艘大明帆船前往斗美村进行掠劫,因触礁使得大明帆船沉没。

8月27日,尼德兰船队从中左守御千户所湾口转移至漳州府河岸停泊。

8月29日,7月至海盗根据地交涉的使者返回尼德兰船队,表示大明海盗:刘香、李国助,正式同意联手。

8月30日,尼德兰船队oudewater号自巴达维亚到中左守御千户所附近的汇合,尼德兰军船队开始转移到漳州府川陵山海域。

8月31日,尼德兰船队派出Salm号、boucaspel号以及3艘大明帆船,在加上海盗们支援的5艘大明船只,夺取铜山守御千户所港口的商船,导致尼德兰船队与明军发生冲突,以尼德兰人胜利。

成功夺取了大明商船和货物,并烧毁掠夺铜山守御千户所以外的船只跟村落。

9月初2日,尼德兰船队oudewater号离队前往德川幕府。

9月初5日

site stats